《幼儿教育学》考试大纲(1)
- 时间:
- 2020-04-29 16:49:58
- 作者:
- 谈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深圳教师资格考试
一、考试性质
《学前教育学》是北京市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生取得幼儿教师资格必修的基础课程,本课程的考核内容、考核目标和考试命题充分体现学前教育专业的学科性质与特点,强调考生对学前教育的基础知识、基础理论的理解和对幼儿园教育实施的基本技能的掌握。
二、考核目标
1.了解:能知道概念、命题等基本的知识内容;
2.理解:能理解观念、原理和规律的主要内容,能够把握有关理论的基本内涵;
3.掌握:能够运用有关原理与方法,用正确的教育理念分析具体的教育现象、教育行为实践和相关的学前教育问题,提高个人的综合教育素质。
三、考试内容
总要求:
1.应考者需要初步掌握有关学前教育学的一般概念,在了解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与规律,幼儿园教师工作的特点基础上,理解并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师幼观与教育观。
2.应考者能够掌握学前教育学的基本理论,并运用这些基本理论,分析、研究幼儿园教育现象和问题,并具有初步解决幼儿教育实践问题的能力。
3.应考者能够熟悉学前教育课程的设计,并具备实施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基本技能。能够合理地安排儿童的一日活动,并能够把握与家长沟通合作的形式和策略。
4.应考者能够认真学习《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根据儿童发展的实际需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制定适宜的教育计划,实践科学的教育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