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证通知:4月7日—5月10日参加普通话考试的人员请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
- 时间:
- 2021-06-26 11:52:03
- 作者:
- 方老师
- 阅读:
- 来源:
- 深圳教师资格考试
各位应试人:
2021年4月7日—5月10日在我办参加普通话测试的人员,凡测试成绩达到60分者,请来我办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集体报名的,请到原报名点领取。
取证地点:福田区振华路21号航天立业华庭10楼
取证时间:周二、周四,上午9:00-11:50,下午2:00-5:50;周一、三、五上午11:00-11:50,下午4:30-5:50(节假日除外)。
取证时须携带:
1.本人准考证。
2.代人取证的除携带证书所有者准考证或身份证原件外,还需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3.集体领证的须另开具单位证明。
证书保管期限为1年,逾期不领,我中心将自行销毁。
特别提醒:取证人员须佩戴口罩,并与前面的人保持1米安全距离。
深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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