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广州奥林匹克中学在编教师招聘
- 时间:
- 2020-04-29 15:53:12
- 作者:
- 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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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教师资格考试
一、招聘人员范围、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毕业生。
说明:“2020年毕业生”是指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
说明:“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是指在2020年1月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二)招考地点
本次招聘在广州市天河区设考点。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人员30名,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 身体健康,具备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5. 符合《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穗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且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 取得与所聘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年毕业生,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转正并取消聘用)。
8. 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9. 同时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及其他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具体资格条件
1.2020年毕业生报考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符合报考职位相关专业(代码)要求。
(2)应聘英语职位的要求具有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须承诺在毕业前取得相应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应聘音乐、体育、美术职位的英语等级不作要求,应聘其余职位的要求具有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含)以上成绩。
(3)年龄限1992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放宽至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2.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报考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含)以上学历并有学士(含)以上学位。
(2)应聘英语职位的要求具有国家专业英语八级合格证。
(3)取得与招聘职位相应的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具有初级职称的年龄限1990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限1985年1月1日(含)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限1975年1月1日(含)后出生。
说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如曾有在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学习经历的须同时具备并提供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全日制学历学位证书且符合相关专业(代码)要求。
三、网上报名并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应聘人员于2020年5月1日(星期五)9:00起至2020年5月8日(星期五)17:00止,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应聘材料。所有应聘材料的扫描版按照下列顺序(文件命名如“1. 身份证/2.学历与专业证明材料”)压缩为一个文件夹上传,文件夹命名为“应聘职位名称+所学专业+往届/应届+姓名”。应聘材料应包括:
1.身份证、户口簿。
2.学历与专业证明材料。其中:学校就业推荐表(2020年毕业生提供)或已获得的所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提供)。
3.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提供)。
4.国家英语成绩报告单(2020年毕业生报考除英语、体育、美术、音乐外的其他职位者提供)或专业英语等级证书(报考英语教师职位者提供)。
5.普通话二甲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职位者提供)。
6.其他材料(学习或教学工作中取得的相关荣誉或竞赛成果,此项考生自行决定是否提供)。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用在报名系统中对考生进行网上审核的方式。2020年5月10日(星期日)17:00前考生自行上网查看审核状态,若存在材料缺漏情况,考生于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补齐,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考生于2020年5月13日(星期三)17:00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最终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者方可参加基本能力测试。
(三)报名须知
1.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视情况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职位。对于紧缺专业岗位,报经天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3. 报名时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未按规定上传照片的,视同未报名处理。不得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完全一致。
4. 网上报名时应按照报名系统要求认真填写相关资料。因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或者不按期补齐资料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后续环节被取消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上述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四、考试
考试包含基本能力测试、资格复审、心理品质测试、面试、笔试环节。其中:广东生源2020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免基本能力测试和笔试。
(一)基本能力测试
1.基本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因疫情原因待定,打印测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
2.报考A类职位的考生参加实操技能测试,报考B类职位的考生参加无领导小组讨论,具体职位类型见《职位表》(附件1)。
3.基本能力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仅作为优选考生的手段,不设合格线,结果不计入综合成绩。根据考生基本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基本能力测试结果以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基本能力测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4.经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合格的广东生源2020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免基本能力测试,不受比例限制,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和心理品质测试环节。
(二)资格复审
1.通过基本能力测试的考生本人携带现场资格复审所需的相关材料(见附件2)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因疫情原因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
3.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4.现场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心理品质测试。当现场资格复审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需要按基本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三)心理品质测试
1.心理品质测试初定与现场资格复审同日进行。
2.心理品质测试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3.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评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因疫情原因待定,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
2.面试以试教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等。
3.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当通过面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笔试名单。
(五)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进入笔试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和地点因疫情原因待定。
2.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60分,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3.广东生源2020年公费师范毕业生免笔试。
五、综合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考试综合成绩按照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合成(其中广东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成绩为60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由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并再次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不按天河区教育局规定的要求配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在笔试和综合成绩均为合格的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选将在天河区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其中2020年毕业生实行一年的试用期;非2020年毕业的往届生实行三个月试用期。
八、考核及岗位聘用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本人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资格聘用到相应岗位(专业技术十二级、专业技术十级或专业技术七级岗位)。聘用人员使用我区公办中小学事业编制,执行我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按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等福利待遇,工资纳入财政预算。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结束时,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经考核认定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并取消录用资格。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天河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有关通知将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上公布,请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为方便联络,请所有考生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否则后果考生自负。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其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毕业的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但其本科院校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是否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判定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证明等材料,通过资格审核后才能参加考试],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
(三)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四)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前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我区暂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
(五)报考人员一经报名,视同服从并接受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工作岗位安排。人员录用后按《广州市天河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穗天教〔2018〕91号)进行管理,须服从并接受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的工作调配并定期参加区内学校交流轮岗。
(六)本公告由天河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20-38622519,监督电话:020-38622508。